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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动态

【临平区】关于申报临平新城范围内孵化载体科技企业、电商企业、文创企业2021年-2022年房租补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来源: 访问量: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临平政发〔2021〕40号第96-6条款)、《关于临平区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实施意见的解释说明》(临平财企〔2022〕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2022年临平新城范围内孵化载体科技企业、电商企业、文创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企业在临平新城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财政级次属临平区,实际入驻临平新城范围内科技、电商、文创孵化载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孵化载体经认定或备案,详见附件1(今后名单适时调整,以主管部门备案为准)。申报企业具体包括:

(一)科技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

(二)电商企业

1.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包括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平台内企业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企业。
2.从事电子商务领域营销渠道服务,应用解决方案,代理运营,业务培训等电子商务专业配套服务企业的企业。

(三)文创企业

文创企业是指经上级文化部门发文认定的各类文创型企业,包括: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浙江省重点文化企业、杭州市重点文化企业,以及其他经区文创中心认可的国家、省市区级文创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按其房租实际发生额的60%给予补助,房租补贴价格最高不超过2.5元/平方米/天,单个企业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且单个企业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

(二)征集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房租补助自孵化载体认定、备案当年开始计算;其中科技企业从经上级科技部门发文认定之日起予以补助,且不早于孵化载体认定、备案时间。

(三)本政策与区内其他租金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补贴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三年,2021年前已享受过房租补助的年份视同已补予以抵扣。

(四)为防止入驻企业转租、分租等不当行为,租金补助人均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人(核定人数以入驻企业实际缴纳社保人数为准)。区内高层次人才可按人才等级享受额外补助面积:经认定的B类人才可额外享受40平方米;C类人才可额外享受20平方米;D类人才可额外享受15平方米;E类人才可额外享受10平方米。

(五)申请房租补助的企业需申请时仍在临平新城范围内,对已迁出临平新城范围内的企业,不得申请原房租补助政策。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行业类租金补助申请表(在线填写)、孵化载体入驻证明(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3)。

(二)申请补助期间的年度财务报表。科技企业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扫描件;电商企业提供店铺及销售数据相关证明截图(代运营企业还需提供合作协议);文创企业提供认定文件或证书扫描件、业务活动收入明细(附件4)。

(三)租房合同扫描件(企业和孵化器租赁合同、孵化器和业主租赁合同)、房产证扫描件、付款凭证扫描件(入账记账凭证、发票、银行回单)、当年度末缴纳社保人数证明扫描件(如有高层次人才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

四、申报程序及时间

本次政策申报采用线上申报的方式。企业申报时前往“区企业服务中心网站”(https://qfpt.linping.gov.cn:8081/)选择需要申报的政策条款“96-6孵化载体内企业房租补贴(临平新城)”,点击“在线申报”并填写申请表,并同步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5)。

预告期:2023年8月16日-8月24日

申报期:2023年8月25日-8月31日

咨询电话:

0571-89306613/0571-89306606(人才港)

0571-89150826/0571-89150823 (算力小镇)


附件:

1.临平新城已备案孵化载体清单

2.孵化载体入驻证明

3.项目申报承诺书

4.业务活动收入明细

5.企业服务中心在线申报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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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临平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